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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5:33:52 股吧网页版
泰信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430576 证券简称:泰信电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泰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泰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山东泰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泰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的方案;

(七)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凡证券
及企业监管机构具体要求的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均应积极披露,具体
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操作,由董事会负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十四)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
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即对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与方式
予以审查。

(十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参照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一百零六条等规定执行,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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