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1 22:53:10 股吧网页版
力龙信息: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430577 证券简称:力龙信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力龙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拟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力龙依正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正通”)100%的股权出售给张云冲,出售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北京力龙
依正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实缴 2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865,335.63 元,总负债 4,177,115.14 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为-311,779.51 元。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依正通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共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

公告编号:2025-016

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力龙
信息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47,962,816.91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423,354.11 元。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力龙依正通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力龙依正通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865,335.63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8.06%,净资产为-311,779.51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31%,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5 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5-016

姓名:张云冲

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阜高营村 141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力龙依正通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政府办公楼 208 室-2557(集群注册)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北京力龙依正通科技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