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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菱西厨: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3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5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8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40
第十二章附则 ...... 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HUALING KITCHEN EQUIPMENT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辽河东路 256 号。

邮政编码:24313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6,435 万元(指人民币,下同)。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质量优良价格合理
的产品,用诚信服务赢得国际国内市场,让顾客满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制冷、
空调设备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商业、饮食、服务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1,150.00 万股。公司发起人为许正华、陈
正香、许诚连、陈正晗、许修芬。发起人设立公司时,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编号 发起人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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