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430582 证券简称:华菱西厨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3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华菱西厨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公告编号:2025-04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视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
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须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送达全体委员,但特别紧急情况下
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通知可采用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公告编号:2025-041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通讯会议方式举行。通讯会
议方式包括电话、视频、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会议形式。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
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如采用通讯表决方
式,则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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