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430585 证券简称:久恒新数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江苏久恒新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西安智光慧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慧元”)由公司与自然人
邹超杰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7 日,法定代表人为邹超杰,注
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江苏久恒新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智光慧元10%股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为 1 万元人民币),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智光慧元净资产为-31.74 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将持
有的智光慧元 10%股权以 0 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邹超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西安智光慧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80.44 万元,净资产
为 212.2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智光慧元总资产为 1.94 万元,净资
产为-31.74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的 0.69%、净资产的-14.96%。为此,公司本次转让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将持有的西安智光慧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进行转让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邹超杰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36 号橡树街区 B 座 11403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西安智光慧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36 号橡树街区 B 座 11403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西安智光慧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7 日,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610131MAB0JN2H50,法定代表人:邹超杰,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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