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430586 证券简称:兴港包装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促进公司科学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等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保障股东
的回报收益,确保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自主作出公司利润分配事宜相关决策,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研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公告编号:2025-030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
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七条 公司应以每十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
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八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十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说明
税款扣缴情况。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如下:
公司应全面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模、业务盈利能力、战略发展计划、行业市场发展态势等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不得超出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的金额进行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结合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选择是否进行中期分红。
第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为:
公司采用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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