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430586 证券简称:兴港包装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发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无锡市兴港包装装璜有 起设立方式由无锡市兴港包装装璜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 公司。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局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 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情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收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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