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0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430586 证券简称:兴港包装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监事会运作程序,健全监事会的议事及决策程序,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下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种权力,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利。
第四条 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公告编号:2020-023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告;
(五)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
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可以为:由专人送递或传真、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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