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430590 证券简称:晶宝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设立分公司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为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加强客户端的市场和技术交流服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设立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信息以工商行政机关审核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成
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为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分公司的设立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按规定办理税务、社保等相关行政手续。
(六)本次设立分公司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 称: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1
类 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负 责 人:杨清明
营业场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南江工业园 2 号 3 层 A(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
为准)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
三、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基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拓展公司销售业务,为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加强客户端的市场和技术交流服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决定设立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设立分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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