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30592 证券简称:凯德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凯德技术长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凯德技术长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凯德技术长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 2 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39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每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董事会有权审批的除外);
14、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批准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交易事项;
17、审议批准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交易事项。
18、审议批准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财务资助事项;
19、审议批准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财务资助事项;
20、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并规定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股东会不得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上述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 3 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担保。
挂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 1~3 项的规定。
第 4 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 5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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