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30592 证券简称:凯德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凯德技术长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生效,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凯德技术长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强化对凯德技术长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 则》(以下简称《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凯德技术长 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包括挂牌前的信息披露及挂牌后持续信 息披露,其中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及将可能对 公司股票价格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
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披露”是指在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信息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3条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第4条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任职及职业经历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上述人员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的人员应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第5条挂牌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
第6条在公司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也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7条公司披露信息时,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本质,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第二章 定期报告
第8条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披露季度报告。公司应当在《披露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9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披露季度
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披露季度报告的,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第10条公司应当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约定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并应当按照其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向主办券商报备,并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11条公司定期报告草拟、审核、通报传递、发布的程序:
1、 当报告期结束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准备提请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3、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4、 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5、 向主办券商报备
6、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12条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对定期报告形成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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