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430596 证券简称:新达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暂不分配利润系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该事项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告编号:2025-006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了解和审查,我们一致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已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系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经营管理实际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取消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暂不设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已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系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经营管理实际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公告编号:2025-006
立意见
经审查各位董事候选人符合挂牌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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