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430601 证券简称:吉玛基因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6日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二次修订稿)》等
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就投资者认购安排、
缴款账户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安排,募集资金开户行为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募集资金账号为 75010122001867461。2024年1月8日,公司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合计2,533.08万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0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认购款进行专项审计,并于2024年1月11日出具大华验字【2024】0011000027号验资报告。
2024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并完成在中国登记结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登记业务。该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4年3月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挂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0
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1月10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三方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账户 75010122001867461
2025年5月28日,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5010122001867461)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东吴证券、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1、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和2024年2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拟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原《苏州吉玛基因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注册稿)》,拟募集资金 8,506.08 万元,募集资金
用途为偿还借款/银行贷款、建设RNA药物研发检测分析平台项目和研发项目投入。
因实际募集资金为2,533.08万元,小于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按照业务需要,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偿还银行贷款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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