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430602 证券简称:腾旋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江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所”)接受江苏腾 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后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出具《江 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简称《董事会关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三十)所述,公司 2024 年度确认应收账款10,323.51 万元、收入 13,967.71 万元,其中确认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合计:326.58 万元、收入合计:2,128.93 万元,会所获取了合同、发票、签收单等原始资料,但未能取得运单、执行函证等重要核查程序,因此,会所无法对此笔收入及成本的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会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公告编号:2025-017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所独立于腾旋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会所相信,会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相关事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江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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