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9
关于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五期)
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者“回水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金证券与回水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与制定的辅导计划,国金证券派出杨洪泳、郑文义、王水根、范俊组成回水科技IPO 项目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杨洪泳为本次辅导小组负责人,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本阶段辅导期内,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范俊不再参加回水科技辅导工作,增加赖成成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新增辅导人员的简历如下:
赖成成,金融硕士,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项目助理。
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期间:2022 年 10 月12日至2023 年1 月9 日。
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如下工作:通过集中学习、考试巩固、个别答疑、定期协调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深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协助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中介机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勘查和访谈等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
2、执行财务核查工作,督导辅导对象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并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
3、召开中介协调会,对 2022 年 1-9 月财务、法律相关事项
进行分析总结,预测 2022 年全年简要经营数据。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回水科技已聘用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在国金证券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作,促使辅导对象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运作机制,提高公司质量。
通过证券服务机构的辅导,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的水平;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证
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证券服务机构的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尚未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研及立项、环评等工作
问题概述: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尚未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研及立项、环评等工作。
解决措施:
辅导对象已启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并将在完成该项工作后办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和环评手续。
2、辅导对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问题概述: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对象新疆子公司受到疫情影响,生产、货运物流受到一定影响。
解决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辅导对象新疆子公司经营出现一些困难,但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是应收账款回款、产品发货受到影响。辅导对象拥有一定规模的库存商品,结合生产计划调整,能满足疫情期间大部分日常订单的履行,少部分日常订单因备料、生产不及时可能出现不能按期履行情况,将通过与客户协商延期交货的方式解决。
3、应收款金额较高的坏账风险
问题概述:
随着辅导对象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应收款项规模可能持续增加,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不能完全排除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
解决措施:
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是由辅导对象所在行业特点、业务种类、客户类型及结算方式等决定的。辅导对象将不断加强款项催收工作,控制应收账款增速,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辅导对象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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