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430610 证券简称:瀚远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瀚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
式。公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份的, 式。公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份的, 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二)各股东所认购的股份种类及股
(三)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份数;
(四)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三)发行纸面形式的股票的,股票的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 编号;
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四)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
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式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六)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 (六)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
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其股份的。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二
条第(一)项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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