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430615 证券简称:华工创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大连华工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考虑,结合当前市场及经济环境和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受影响,并将持续加强自身经 营管理能力积极推动企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 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已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为保护 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4
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会但未就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 票的股东),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 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5)。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 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 间以股转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五、 备查文件
大连华工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大连华工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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