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430622 证券简称: 顺达智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无锡顺达智能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容
全文以“辞职”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辞任”表述
全文以“半数以上”表述的内 统一修改为“过半数”表述
容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顺达智能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
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85 号)、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 及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代表人。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确认需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并依法登记。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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