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430623 证券简称:箭鹿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伟、姜爱娟、刘维明、唐宇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邢俊霞、沈小林均符合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公告编号:2025-040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财务状况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0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小林、邢俊霞、王玮
202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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