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430635 证券简称:展唐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5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陈永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陈叶青 董监高 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5-013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提供了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额 4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总资产的 4.44%,上述行为构成资金占用,截至目前已全部归还本金。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实际控制人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
五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叶青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亮、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叶青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实施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实施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5-013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督促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规范公司内部治理,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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