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二、专项说明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A d d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 / F, 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关于对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20048 号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浚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
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 020638 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具的审计意见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段落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上海优浚公司已多年亏损,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9,284.30 元,截止 2024 年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50,771,664.24 元。虽上海优浚公司已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以维持上海优浚公司的持续经营,但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上海优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具有良好的盈利记录并很容易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管理层可能无需详细分析就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估。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实施详细的审计程序,就可对管理层作出评估的适当性得出结论”。因上海优浚公司已多年亏损,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9,284.30 元,截止 2024 年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50,771,664.24 元,这些信息综合表明可能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上海优浚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及附注九对相关状况和改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我们认为,上海优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这一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对上海优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上海优浚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上述带有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会对上海优浚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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