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9 15:33:26 股吧网页版
景格科技: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430638 证券简称:景格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郑丽雄共同出资设立景知行(上海)数字技
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 2816 号 1 幢 1 层,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000,000 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75.00%,
郑丽雄出资 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公司股东唐东平(持股 1.4724%)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职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的名
称为准),注册地为上海市嘉定区杭桂路 1211 弄 64 号 3 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 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75.00%,唐东平出资 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已获此次董事会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郑丽雄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唐东平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关联关系:持有景格科技 1.4724%股份,非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景知行(上海)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 2816 号 1 幢 1 层

主营业务: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合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告;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动漫游戏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音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上海景格科技

现金 1,500,000 75% 1,5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郑丽雄 现金 500,000 25% 500,000

名称:上海职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杭桂路 1211 弄 64 号 3 层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