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01 18:50:33 股吧网页版
ST派芬: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建投作为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3 年 10 月,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派芬”)、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主办券商”)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甲方 ST 派芬委托乙方中信建投担任推荐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2017 年 8 月与 2018年 11 月,中信建投与 ST 派芬续签了《持续督导协议书》。

中信建投已经履行了协议约定任务,协助 ST 派芬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ST 派芬股票已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之日,ST 派芬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

用,中信建投已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三

次向 ST 派芬送达催告函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鉴于 ST 派芬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中信建投拟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且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向公司送达《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拟向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中信建投已提醒 ST 派芬收到《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后及时披露该事项。ST 派芬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中信建投已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三

次向 ST 派芬送达催告函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鉴于 ST 派芬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中信建投拟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且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向公司送达《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拟向全

国股转公司提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 ST 派芬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中信

建投拟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且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向公司送达《关于单方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如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无异议,中信建投与 ST 派芬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派芬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ST 派芬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在《持续督导协议》解除前,主办券商仍将依法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 ST 派芬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ST 派芬联系人:杨旭

联系方式:021-50310625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 2 号楼 C02

主办券商联系人:韩博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邮箱:hanbosh@csc.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

导费用的催告函

2、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中信建投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