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5
中信建投
关于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建投作为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公司
控股股东孙继超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超先生以零利率向公司提供借款 226 万元(公告编号:2017-010)。公司于 2017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确
认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超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17)。公
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与孙继超先生签订《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协议
一》”),协议约定,公司向孙继超先生借款 226 万元,本合同项下借款为免息。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收到孙继超先生借款 226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预计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股东孙继超预计以零利
率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000 万元(公告编号:2017-025),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本议案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7-029)。2017 年度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 410 万元,公司分别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51,2018-035)。
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与孙继超先生签订《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
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向孙继超先生借款 410 万元,计息方式为免息。公
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收到孙继超先生借款 410 万元。
以上,2017 年度,孙继超先生共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6,360,000.00 元。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孙继超先生对公司借款的本金余额为 5,131,170.44 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孙继超先生预计向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 500 万
元(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预计 2018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本议案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040)。2018 年度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 153.71 万元,公司分别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65,2019-043)。
公司 2018 年 5 月 3 日与孙继超先生及配偶高婕女士签订《借款协议》(以
下简称“《借款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向孙继超先生借款 153.71 元,计息
方式为免息。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期间收到孙继超先生
及高婕女士借款共计 153.71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对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为
6,668,270.44 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对公司借款
本金余额为 4,461,530.71 元(未经审计)。
2017 及 2018 年度,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合计
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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