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和带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的
风险提示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主办券商”)为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派芬自控,证券代码:430639,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芬自控”)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在审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时,发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派芬自控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会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19)255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内部控制失效
贵公司主要业务经营基本停滞,高管及员工大规模离职,部分关键岗位缺位,如财务总监于2018年1月23日辞职,直至审计报告日该职位一直空缺。由于贵公司内部控制失效的影响,我们无法实施全面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贵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为54,919,282.59元,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多项负债,因资金周转困难,截止审计报告日仍未偿还逾期负债。基于以上情况,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三)重要子公司审计范围受限事项
贵公司重要子公司哈尔滨船动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船动力”,持股比例为37.23%,根据章程约定享有表决权为5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181,689,093.30元。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
们未能对哈船动力及其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无法判断对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主办券商无法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充分的事前审查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派芬自控的督导义务,督促企业尽快完成2018年年度审计工作及年报编制工作,并积极按照《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发〔2018〕2533号)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前审查。由于派芬自控未能向主办券商提供完整的经营和财务等资料,对审计报告说涉及的风险事项不能按照主办券商要求提供必要的核查安排,截至2019年6月24日,企业才向主办券商提交年报初稿,相关备查文件仍未准备完毕,导致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程序。
三、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鉴于派芬自控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和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信建投已履行对派芬自控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派芬自控的经营状况和规范情况,督促派芬自控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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