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2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430647 证券简称:青鹰股份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上海青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11 月 8 日,上海青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海青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股) (元/股) (元)
1 徐美娟 500,000 1.50 750,000 现金
2 李石巍 1,000,000 1.50 1,500,000 现金
3 石莉姣 2,500,000 1.50 3,750,000 现金
4 倪丽娟 3,000,000 1.50 4,500,000 现金
合计 - 7,000,000 - 10,500,000 -
公告编号:2023-053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5 日
缴款截止日 2024 年 1 月 5 日
(三)认购程序
1、 2024 年 1 月 5 日 18:00 前(含当日)认购人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公司本
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本公告 “三、缴款账户”)。
2、2024 年 1 月 5 日 18:00 前(含当日),认购人需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或电子缴
款 凭 证 通 过 微 信 发 至 公 司 联 系 人 , 或 发 送 至 公 司 指 定 联 系 人 邮 箱
ruiyang.tang@qingying.net 并与公司联系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
3、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 18:00(含当日),认购资金未足额汇至公司指定账
户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认购,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的,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认购对象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缴纳至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扫描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并确认认购款项到账无误后,以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上海青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上海农商银行佘山支行
账号 50131000972968416
公告编号:2023-053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2、汇款人应与认购人同一个人,不得使用他人账号代汇出资款。3、金额必须以《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中认购数量所需的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4、在汇入款项时,汇款用途或转账摘要请填写“投资款”。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汇入认购资金缴款账户;
2、汇款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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