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0-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莱博股份: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22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430650 证券简称:莱博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控股公司上海南岸药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350799318T)以实缴资本的金额转让26%的股份给朱建栋,其对应实缴金额为1,300,000元人民币。经双方协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456,000元人民币,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本次股份出售后,公司仍持有南岸7%的股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公告编号:2018-038
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57,649,417.78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额为35,984,021.37元。期末资产总额的50%为28,824,708.8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额的50%为17,992,010.69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17,294,825.33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次出售股权相关的总资产金额为3,771,399.88元,净资产金额为
-5,983,666.38元,本次的交易对价总额为1,456,000元人民币。均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次股份出售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朱建栋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十二村21号604室

公告编号:2018-038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上海南岸药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6%股份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84幢(A1号楼)150室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司初始投资成本作价为主要定价依据,并最终由双方协商而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1,456,0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支付方式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方式支付,协议的生效时间为双方签字盖章。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38
本次股份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南岸系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专注于化妆品原料、研发服务和药妆制造业务,故决定退出其他非核心业务,减少对其投资。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岸股份转让协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