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430658 证券简称:舜网传媒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董事
会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回避表决。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 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成员主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不设监事。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除《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外,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还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五)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秘书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
次定期会议,2 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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