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430659 证券简称:江苏铁发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会”
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 部分条款中的“审计委员会”
所有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 删除所有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非上市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 称“《党章》”)、《非上市公众公司监公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公司。公司经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1993)24 号]文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 称“公司”)。
原名为“江苏新淮铁路股份有限公 公司(原名为“江苏新淮铁路股份有限司”。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公司”)系经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1993)24 号]文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
设立;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20000139435156C。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吉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吉
大道 1 号(江宁开发区) 大道 1 号(江宁开发区),邮政编码:
2111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伍仟捌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 358,486,200 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经理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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