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430661 证券简称:派尔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3 月 12 日
诉讼开庭日期:2021 年 3 月 24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适用、不适用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石康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适用、不适用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司金山厂房在出售前,打扫的垃圾,涉嫌污染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1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风险事项可能对挂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挂牌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会产生几百万元的经济损失,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与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董监高目前均正常履职,公司运行平稳。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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