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5:44:41 股吧网页版
绿伞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430666 证券简称:绿伞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绿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了抓住全球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贸易枢纽的区域优势,以及其在国际贸易、税收、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市场布局,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港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重大 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北京绿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属于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同时需要完成香港公司注册处、商业登记属等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手续。
(六)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 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港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无投资协议其他主体。

三、 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绿伞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地址以最终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海外市场拓展与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香港有关部门核准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实缴金额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额 股比例

北 京 绿 伞 科 货币 500,000 港元 100.00% -

技 股 份 有 限

公司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为了抓住全球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贸易枢纽的区域优势,以及其在国际贸易、税收、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市场布局,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港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

√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出资、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四、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港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本次投资协议尚未签署。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抓住全球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贸易枢纽的区域优势,以及其在国际贸易、税收、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市场布局,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审批备案风险

本次设立所需备案/审批及登记的办理时间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及时获得相关备案/审批或登记,可能导致本次投资事项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经营管理风险

香港的法律体系、税收政策、商业规则、市场环境、文化背景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香港子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开拓不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