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430670 证券简称:东芯通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推进落实“产业+投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芯投资”)之全资子公司海南临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临芯”)共同投资湖北长江临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临芯”),并据此参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和控制权变更项目(以下简称“山科项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告编号:2025-023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
计总资产 214,237,769.83 元,经审计净资产 210,038,552.15 元。本次对外投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9.34%,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52%。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公司进行投资。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未达到《重组办法》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亚军、刘光军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北长江临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古衡路 31 号
公告编号:2025-023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古衡路 3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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