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4
证券代码:430671 证券简称:一卡易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续运营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黄宏华、刘春莲、高强、徐栋彬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皮强、蒙重安认为:不同意公告的内容。该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本人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 5 月 21 日,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
卡易”)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运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就公司面临的持续运营风险进行公告提示。现对截至目前,公司所面临的各项持续运营风险进展情况作持续补充披露。
一、关于公司公章事项说明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原管理层于挺进违规开除财务经理,将财务章全部取
走,随后控制公司所有印章、证照,并于同日违规发布了包含违反企业内部控制规定条款“公司所有印章和证照,统一由公司总经理保管,总经理也可书面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的《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2021 年 2 月 26 日晚,公司董事长兼代理财务总监向原管理层于挺进要求尽快
归还公章、证照,并在之后的社区调解、街道调解中多次要求其停止占用公章、证照,但其拒不返还。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31 日,原管理层于挺进每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发送附有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的当日报纸图片的电子邮件,证明“所有移交给本人保管的公章证照均未遗失”。
2021 年 3 月中上旬,公司董事长兼代理财务总监与董事、监事等成立工作组多
次进入公司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原管理层于挺进等人拒绝配合,引发双方多次冲突,经派出所及街道工作站多次协调,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董事长兼代理财务总监再次邮件要求原管理层于挺进
返还印章证照,并要求其不得违规使用公章,损害公司利益。
2021 年 3 月底,公司董事长兼代理财务总监陆续发现原管理层于挺进等人擅自
使用已挂失作废的公章违规与客户、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将一卡易母公司分润收入、短信收入逐步转移到子公司。据统计,一卡易母公司 2021 年 4 月份收入仅约
15 万元,2021 年 5 月份收入不足 1300 元。
目前,原管理层于挺进等人安排人员封闭公司大门,封锁电梯楼层,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均无法正常进入公司,无法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无法管理及使用公司证照,无法正常履职。
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在多次要求归还印章、证照被拒绝,且在公司利益不断被侵犯损害的情况下,按照印章补办流程进行了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补办。
印章补办需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持公司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登报作废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严格按照上述流程补办印章,程序合规,不存在违规补办的情形。新章启用情况见《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用新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二、关于出现虚假合同事项说明
近日,公司委托律师到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2021)粤 0309 民初 4861 号
与赵志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应诉,通过法庭当场质证发现,财务部吴丽玲向公司提供的与赵志海签订的《服务商协议 V3.5》中(协议编号 20191122-HUAMU)中乙方赵志海的签字和手印均系伪造。
鉴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能掌握公司的实际运营,无法确定公司是否存在更多虚假合同用以骗取销售人员奖金、提成的情况。
三、公司现任董监高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仍受阻
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构成为如下:
董事会成员:黄宏华(董事长)、刘春莲、高强、皮强、蒙重安、徐栋彬;
监事会成员:郑红伟(监事会主席)、张美琴、秦元发;
高级管理人员:柯长珺(总经理)、皮强(副总经理)、蒙重安(副总经理)、李雪燕(财务负责人)、徐栋彬(董事会秘书)。
本次公司董监高变更后,新任董监高仅取得了形式上的权利,原管理层未与现任管理层相关成员交接工作,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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