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9
公告编号:2021-107
证券代码:430671 证券简称:ST 一卡易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张宏博针对《公司章程》投资者保护内容分别提出提案,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 股东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提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第十一章 投资者
关系管理”部分增加以下条款: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因终止挂牌
或其他事项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
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
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申请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股票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
当对股东的诉求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1-107
《公司章程》后续条款的条数做相
应递延调整。
/ 股东张宏博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第十一章 投资者
关系管理”部分增加以下条款: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或者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设立专门
基金的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补偿。该
基金以现金方式,对投资者股票进行回
购,每股回购价格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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