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08
公告编号:2021-109
证券代码:430671 证券简称:ST 一卡易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黄宏华、高强、刘春莲、蒙重安、徐栋彬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会秘书于2021年11月8日10点邮件通知所有董事确认本公告内容,截至2021
年 11 月 8 日 16 点 10 分未收到董事皮强的确认回复,董事会秘书因此无法确认其是否
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 年 11 月22日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1-106。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45.4841%股份的股东张宏博及其一致
行动人书面提交的《股东张宏博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加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
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关于解散公司的议案》
鉴于:
1、自 2021 年 2 月以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数量由 100 余人锐减至 40 余人,公司
公告编号:2021-109
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公司因《2020 年年度报告》延期发布且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从
新三板创新层退至基础层。又因无法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将从新三板基础层摘牌退市,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僵持冲突,长期无法形成一致决议。
4、公司连续六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 7,000 余万元,控股股东恒宝股份否决利润分配相关议案。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现提议解散公司。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张宏博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张宏博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细则》)第九条第二款要求“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就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作出决议时,应同时就终止挂牌事项作出相关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4.5.1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鉴于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45.4841%股份的股东张宏
博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提交的《股东张宏博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加 2021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中增加《关于解散公司的议案》临时提案之时,公司已因未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
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触发《业务规则》《终止挂牌细则》规定的强制终止挂牌情形,故本次董事会不再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解散公司有关终止挂牌安排作为单独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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