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24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430671 证券简称:ST 一卡易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腾讯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2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宏华
6.会议列席人员:郑红伟、张美琴、秦元发、柯长珺、李雪燕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皮强因工作缺席,委托董事蒙重安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11
1.议案内容:
鉴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正式发布实施,根据《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特提请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过程中对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即在《公司章程》“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分增加以下条款:
第一百六十七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公司可以积极与股东进行沟通,针对相关诉求协商合理解决方案。
《公司章程》后续条款的条数做相应递延调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皮强、蒙重安认为该议案中,对于“强制终止挂牌”的情形下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含糊其辞,没有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作出“明确安排”。请董事会履行职责,尽快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投资者保护给出具体明确的安排并写入公司章程,以符合股转系统监管要求。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一卡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此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2-011
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
记日 2022 年 3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会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三联路与清阳路交叉口兴万和广场米兰时尚酒店八楼会议室
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上午 10 时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联系人:徐栋彬(187960508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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