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4
证券代码:430672 证券简称:东安液压 主办券商:中国中投证券
哈尔滨东安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镇西新村二街道13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方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孙公司如皋市欧联智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市智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广马汽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孙公司如皋市欧联智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西路18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其中如皋市智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32,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5.00%,浙江广马汽车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17,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孙公司如皋市迈迪智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市智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曼商用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孙公司如皋市迈迪智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西路18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其中如皋市智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
货币认缴出资32,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5.00%,山东东方曼商用车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17,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哈尔滨东安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交易对方未就重组方案及交易对价达成一致意见,为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择机继续推进对同行业资产的收购及整合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决定向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哈尔滨东安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哈尔滨东安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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