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8
关于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七期)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天跃科技”)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辅导小组由杨斐斐、王苏嵋、李楷楠、周镇涛 4名成员组成,由杨斐斐任组长。本次辅导小组人员配置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监局关于辅导工作的相关要求。上述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执业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资格,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上述辅导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招商证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监管局完成了辅导备案,开始对天跃科技进行辅导。本期辅
导期间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签署
日。
在辅导过程中,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培训、中介机构现场协调会、现场咨询、书面沟通、电话交流等。此外,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与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高效率沟通,在发现问题后能及时提供建议并督促整改,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并顺利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关注挂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公司三会的会议议程、决议文件、会议记录文件等,核查会议文件是否存在重要内容未记录、决议文件签字不齐备、会议程序不符合公司制度及法律规定等情况。持续关注相关机构及人员是否存在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保证辅导对象治理结构完整性。
(2)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独立运营,做到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保持在特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政策法规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不断完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等内部控制制度。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按照股份回购方案约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规模上限等条件进行回购。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在回购股份数量达到《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时及时对回购情况进行披露,在股份回购计划完成后及时披露股份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并向辅导对象收集回购账户交易明细等信息。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招商证券持续按照辅导工作计划为天跃科技实施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内控信息化建设问题
持续督促辅导对象修订改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内控制度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内部控制流程的运行效率,不断完善公司内控治理体系。截至目前,辅导对象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建立了信息化的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公司完善相关治理和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经营工作。
2、关于公司人员对最新的资本市场法规制度的学习
辅导对象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履行承诺、保护投资者义务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有待进一步提升。
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向公司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及发行上市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北交所最新公开发行指引中对于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申报前引入新股东与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途等规定以及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等防范财务造假相关核查要求。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经营业绩变化问题
当前辅导对象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辅导对象的业绩呈现出波动性。为使辅导对象的业绩满足北交所上市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将密切关注辅导对象的业绩变化,深入分析业绩波动的原因,督促其完成年度业绩目标,关注其成长性并在适当的时机提交发行上市申请。
2、持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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