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430675 证券简称:天跃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
公告编号:2025-013
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会议文件,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其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坤、范舟、张克银、温延虎、TONY NG HO TEOW、徐立鸿具备行使挂牌公司非独立董事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元旭、彭贵刚、陆起涌具备行使挂牌公司独立董事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相关议案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元旭、彭贵刚、陆起涌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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