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430675 证券简称:天跃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 3,500,000 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注册资本将从 120,000,000 元减少至 116,500,000 元,故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25-053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元旭、彭贵刚、陆起涌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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