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430677 证券简称:升华感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洛阳升华感应加热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无需回
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洛阳升华感应加热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升华感应加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洛阳升华感应加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豁免业务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信息豁免披露情形,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得滥用豁免程
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误导投资者,严禁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同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
定,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商业敏感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豁免
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 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损害公司、他人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七条 信息披露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豁免事
务。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八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豁免处理,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具体责任追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第九条 经董事长审批同意豁免披露的信息,由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如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季度报告(如有)、临时报告等。
(二)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如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三)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第十条 因涉及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的,除登记前款规定的
事项外,还需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理由以及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当保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如有)中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或违反保密规定的风险,并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如有)中说明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原因。
第十二条 所有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审批材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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