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03
证券代码:430684 证券简称:杰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上海杰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杰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7月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以1.00元/股的价格向何超、金辰、朱莹发行15,000,000股购买其所持上海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为1,500.00万元。
(2)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拟以1.00元/股的价格向何超、李国兴、单世强、叶富、金辰、苏卉共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20,000,000股,共募集资金2,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如下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5566号);
(2)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5]第0317号《上海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和沪申威评报字[2015]第0316号《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杰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中兴财(沪)审阅字(2015)第3001号)。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资产定价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公允,符合公司和股东合法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何超、金辰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上海杰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何超、单世强、李国兴等6位自然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上海杰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杰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议案》
同意《关于<上海杰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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