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3
证券代码:430684 证券简称:厚扬控股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厚扬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让方:上海厚扬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扬控股”、“公司”)
受让方:刘丹诺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2016年6月12日
交易标的:公司所持的宁波厚扬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投资”)100%股权。
交易事项:出售瑞泽投资100%股权。
交易价格:自然人刘丹诺以人民币1.00元购买瑞泽投资100%股
权。本次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2016年度报告》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922,759.75元,净资产为47,606.44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17]005434 号《宁波厚扬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瑞泽投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0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9.00元。本次交易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比例均不足50%。故本次交易事项未触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5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
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6月13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刘丹诺,女,中国,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
马路兴云里1号楼1门101号。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宁波厚扬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一号333室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宁波厚扬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3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丁琨,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经审计,瑞泽投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为1元,负债总额为390.00
元,净资产为-389.00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89.00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瑞泽投资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应说明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瑞泽投资的100%股权,本次出
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自然人刘丹诺转让全资子公司宁波厚扬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执行,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国众联评报字(2017)第3-0053号《上海厚扬投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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