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7:51:22 股吧网页版
杰纳瑞: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430692 证券简称:杰纳瑞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杰纳瑞医疗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杰纳瑞医疗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杰纳瑞医疗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通知

第六条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十个工作日采用书面形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各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载明的事项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临时会议可以采取书面、电话、传真或借助所有董事能进行交流的通讯设备等形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未出席董事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代理董事出席会议时,应出具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三章董事会的议事范围

第九条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讨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做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五)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八)发行公司债券;
(九)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该由股东会审议的担保、对外投
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即可实施:

(一)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借款、资金拆入、
开立票据等事项;
(三)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五)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对外投资、资产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