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430696 证券简称:博信中医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郭氏博信中医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给予郭氏博信中医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
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郭氏博信中医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郭氏博信中医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龙岗路51号院6号楼2层6277室。
吴春晖,女,1979年4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岳嵩,男,1976年4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04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协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时任董事长吴春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岳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的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的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9-004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于2019年6月28日前完成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按照《信息披露细则》、《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郭氏博信中医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407号)
郭氏博信中医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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