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430697 证券简称:宝石金卡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1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不涉及追溯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事项。
公告编号:2024-011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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