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1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430697 证券简称:ST 宝石金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及办公需求,公司拟购买位于沈阳市太和大厦的三套房产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拟购置房产的建筑面积总和为 633.45 平方米,购买价格预计为 450 万元(实际房屋面积及出让价格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1 条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本次公司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房产,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且交易价格预计为
45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公告编号:2024-032
为 40,195,385.91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11.20%。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购买其他资产。
综上,本次交易系公司购买房产作为经营办公场所使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董事。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科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常德路 1258 弄 6 号 1002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产
公告编号:2024-032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沈河区沈州路 99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不适用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协商,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李科先生购买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 99 号太和大厦 5 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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