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430698 证券简称:康普常青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章程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两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任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两名董事委员经董事长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制定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应严格依照权限行使职权,在审议重大项目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属股东会权限时,应并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董事长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
意在董事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工作规则等由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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