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430701 证券简称:立德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扬州立德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扬州立德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中的32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0万元用于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本次发行认购款由扬州市润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新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前汇入公司开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都支行19490154740003642账户内,本次发行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6)第010619号《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11月18日出具股转系统函【2016】8495号《关于扬州立德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2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0,000.00元,已由扬州市明峰弹簧有限公司、布鲁奇维尔通风设备启东有限公司、潘辉、张柏平、宋凤萍、王磊、郭进、乔高华于2018年3月6日前汇
入公司开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都支行19490078801500000095账户内。本次发行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8)第010202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8年4月10日出具股转系统函【2018】1330号《关于扬州立德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5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都支行19490078801500000095账户为公司为本次发行设立的专户,该账户自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4月10日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6,020,000.00元,公司在此期间未使用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编号:2016-023)。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在前次股票发行认购前,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管理,具体如下:
户名:扬州立德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9490154740003642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江都支行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共计400万元已于缴款截止日前全额汇入上述账户。此后,公司与原主办券商首创证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89,389.98元。
2.在前次股票发行认购前,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管理,具体如下:
户名:扬州立德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9490078801500000095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江都支行
前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共计602万元已于缴款截止日前全额汇入上述账
户。此后,公司与原主办券商首创证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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