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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给予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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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5〕 178 号
关于给予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天科技) ,
注册地址: 福州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G 区 19 号楼。
林晟, 索天科技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 索天科技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 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索天科技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2 -
二、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2019 年 4 月 3 日, 因与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存
在项目建设合同纠纷, 索天科技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 3,882.35 万元, 占索天科技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1.51%。 上述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后已补充披露。
三、 未披露特殊投资条款
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某、 苏州某企业等合
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 ) 所
述, 2016 年 3 月 31 日, 在索天科技定向发行过程中, 董事长林
晟、 董事陈军与苏州工业园区中金创世一期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签订《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股
东合同》 , 合同中包含特殊投资条款。 索天科技未按规定披露
上述特殊投资条款事项。
四、 未披露重大事件
2024 年 12 月 16 日, 董事长林晟, 董事陈军因上述《二审
判决书》 所涉案件,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索天科技未按规定
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索天科技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
讼、 未披露特殊投资条款和重大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
则》 ) 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第五十六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 3 -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2017) 》 ) 第四十八条,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 第三条、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
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 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 《挂牌公司
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四) ——特殊投资条款》 的规定, 构
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林晟未能勤勉尽责, 对上述信息披露
违规负有责任, 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和《信息披露
细则(2017) 》 第四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 》 第 6.2 条、 第 6.3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我司作
出如下决定:
给予索天科技、 林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
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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